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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用水电费缴费常见问题解答
    作者: 发布日期: 2021-09-17 总浏览: 1028


      一、缴费材料要求

      (一) 26、30、K开头的项目

      此类项目仅递交项目转账单

      (二 )0102、03、0410开头的项目

      此类项目需递交项目转账单、《水电费结算清单》(附件1)

      (三) 其他编号开头的项目

      此类项目需递交项目转账单、《科研用水电费缴费审批表》

      (注意:3335开头项目不能缴科研用水电费。)

      二、缴费审批办法

      1.科研院或人事处管理的项目:线上审批,审批通过后请打印审批表。

      2.其它部门管理的项目:请填写《科研用水电费缴费审批表》(附件2,并交项目管理部门审批。

      在此附上《项目管理部门对照表》,以便各位老师快速查询:

      (说明:因项目账号持续新增,本表单所列内容并非完整统计,仅供参考。) 

      三、材料递交地点

      1.明故宫校区:综合楼310办公室 张老师

      2.将军路校区:东区师生服务大厅15号国资处窗口。

      四、常见缴费问题

      (一)、缴费申请被驳回

      常见原因:①项目管理部门选错;②项目名称填错;③缴费材料不全;④转账单与审批表的金额不一致;⑤水电明细中填写了照明等办公类用电;⑥此项目号不能缴科研用水电费。

      (二)、缴费业务的办理周期

      国库经费(57I开头):按财务处规定,国库项目缴费每月中旬随校区电费统一结算。因此,每月15号前收到的缴费材料将在本月办理,15号之后收到的缴费材料将在次月办理。

      非国库经费:在缴费材料齐全、无误的情况下,若无特殊情况,节能办会在收到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

      紧急情况:若有项目结题等紧急缴费需求,请自行与财务处沟通时效。财务确认可以按时办结后,请携带相关缴费材料,到明故宫校区综合楼310办公室当面递交办理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水电费结算清单.docx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研用水电费缴费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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