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进口产品采购行为,简化论证流程,提高采购效率,根据财政部《关于简化优化中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和采购进口产品审批审核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16]416号)、《政府采购进ロ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关于开展2021年采购进口产品集中论证和统一报批工作的通知》(工财函[2021]004号],现将开展2021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集中论证和统一报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论证范围
(一)各单位2021年拟采购的预算十万元(含)以上非科研进口产品。
(二)2021年拟采购的预算100万元以上的进口科研仪器设备根据《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6]194号)要求自行选定专家进行论证,也可根据需要自愿参与集中论证。
二、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产品使用单位)及时梳理2021年度进口产品采购需求,准确填写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附件1)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情况汇总表(附件2)。说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必要性,明确国内有无同类产品,国内同类产品无法达到使用要求的,需列明进口产品型号的重点性能技术指标(体现相对于国内同类产品的优越性与不可替代性)
2021年1月13日下班前将纸质版表格报送国资处设备科(明故宫校区综合楼322,或国资处将军路校区服务点),电子版表格发送sbk@nuaa.edu.cn
联系人:武鹏 84892959
(二)学校采购部门将依据各单位所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针对非科研进口产品,同品目合计超过100万元的以及各单位自愿参与集中论证的100万元以上科研仪器设备,统一报工信部进行集中论证;同品目合计不超100万元的,仍由使用单位自行论证。
附件:1.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
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情况汇总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月11日
附件:1.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 | |
采购项目名称 | |
采购项目金额 | |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名称 | |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金额 | |
项目使用单位 | |
经费管理部门 | |
申请理由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 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情况汇总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所属项目简介 | 该产品功能和使用方向 | 国内有无同类产品 | 拟采购进口产品型号 | 进口性能技术指标 | 国产性能技术指标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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