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备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杜绝违规采购行为的通知
各单位:
2016年1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结合我校设备采购具体实施情况,为进一步做好设备采购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及所有教职员工须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凡属目录内产品的采购未遵照执行的,不予办理资产入账及报销手续。
二、除多功能一体机、扫描仪、投影仪3类产品外,其余目录内产品的购买,需求单位及人员需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科,由设备科负责采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这4类产品的采购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式计算机等实施批量集中采购的通知》执行。
三、多功能一体机、扫描仪、投影仪的采购,各单位可按照《关于多功能一体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等4类产品采购方式变更的通知》自行通过电器电子卖场定点供应商购买。
四、严禁以工作站名义采购计算机等违规行为。
国有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2017年1月6日
附1: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附2:《关于多功能一体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等4类产品采购方式变更的通知》
附1:
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目录项目 | 备 注 |
台式计算机 | 不包括图形工作站 |
便携式计算机 | 不包括移动工作站 |
计算机软件 | 指非定制的通用商业软件,不包括行业专用软件 |
服务器 | 10万元以下的系统集成项目除外 |
计算机网络设备 |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网络交换机、网络路由器、网络存储设备、网络安全产品,10万元以下的系统集成项目除外 |
复印机 | 不包括印刷机 |
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 |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MCU)、视频会议终端、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平台、录播服务器、中控系统、会议室音频设备、信号处理设备、会议室视频显示设备、图像采集系统 |
多功能一体机 |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多功能一体机 |
打印设备 | 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热式打印机,不包括针式打印机和条码专用打印机 |
扫描仪 | 指平板式扫描仪、高速文档扫描仪、书刊扫描仪和胶片扫描仪,不包括档案、工程专用的大幅面扫描仪 |
投影仪 |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投影仪 |
乘用车 | 指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皮卡,包含新能源汽车 |
客车 | 指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包含新能源汽车 |
云计算服务 |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服务(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IaaS),包括云主机、块存储、对象存储等,系统集成项目除外 |
注:①表中“适用范围”栏中未注明的,均适用所有中央预算单位。
②表中所列项目不包括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
附2:
关于多功能一体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等
4类产品采购方式变更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6-2017年电子卖场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采购多功能一体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等4类产品,需通过电器电子卖场定点供应商购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多功能一体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
二、定点供应商
见附件1。
三、采购程序
1、确定采购需求
在物资设备购置审批表审批结束后,各单位可登录各电子卖场官网查询所需购买的产品及型号,所选产品范围限于各电子卖场官网的全线自营产品,不包含通过电子卖场平台销售的第三方产品。
各单位按照采购金额享受不同优惠率折扣(见附件1)。
采购金额上限为90万。
2、下单
各单位确定采购需求后填写《中央国家机关电子卖场采购确认单》(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或将传真件扫描后发送至中央政府采购网公布的各电子卖场政府采购协调人或客服人员处。
3、验收
供货商配送货物时应出具政府采购验收单(验收单是是财务付款、国有资产登记入帐的凭证和审计检查的依据,电子验收单的编号在系统中是唯一且相互对应的,可登录中央政府采购网首页“核对验收单”模块录入相关信息核查真伪。验收单经各单位和定点电子卖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验收工作。
4、结算
电子卖场支持货到付款和延期付款,延期付款指各单位经验收并完成财务审批环节后15天内付款,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人需增加付款延期时间的,须与电子卖场提前沟通并达成一致。
四、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4类产品的集中采购工作,及时通知到职工个人,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五、注意事项
1、电子卖场官网查询所需购买产品的价格不含安装费用,且供货只到达学校,不负责送到具体楼栋及房间。如需以上相关服务,需提前与供应商联系。
2、选定具体产品前最好与供应商电话沟通,确认有货再发确认单。
财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9月13日
附件1.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doc
附件2.关于多功能一体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等4类产品采购方式变更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