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根据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大型仪器设备维修基金管理细则》等文件精神,学校设立大型仪器设备维修基金,并随时受理申请。经前期设备负责人自行申报、学院审核及国资处审批,现对2023年第二批大型仪器设备维修基金资助清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0日-11月6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国有资产管理处署名提出,逾期及匿名异议恕不受理。
联系人:吕老师
邮箱:sysglk@nuaa.edu.cn
电话:84892765
附件 2023年度第二批大型仪器设备维修基金资助清单.pdf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