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14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2023 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3〕19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及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填报内容
基表三 贵重仪器设备表
基表四 教学实验项目表
基表五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基表六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基表七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
各表格模板及填表说明详见附件
二、统计时段
2022-2023学年,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三、填报要求
1、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填报说明要求,做好数据收集、填报及核实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客观性。
2、本次信息统计数据的报送工作请于9月22日下午5点前完成。其中,基表三、基表五:电子版发送至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科邮箱sysglk@nuaa.edu.cn,纸质版送至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科(明故宫校区综合楼326室或将军路校区师生服务大厅15号窗口);基表四、基表六、基表七: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实践与培养科邮箱ded03@nuaa.edu.cn,纸质版送至教务处实践与培养科(明故宫校区综合楼426室或将军路校区师生服务大厅6号窗口)。
填报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相关负责科室联系。
联系人:
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科 吕老师 84892765
教务处实践与培养科 高老师 84890907
国有资产管理处 教务处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