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故宫校区 □将军路校区)
姓 名 | 性 别 | □教工 □博士后 | |||
二级单位 | 联系方式 | ||||
工作证号 | 退房原因 | ||||
入住楼栋及房号 | 入住时间 | ||||
□1.房间内原有设备设施无损坏、丢失; □2.房间内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网络费等相关费用已结清; 水表读数电表读数煤气表读数 □3.房间内本人物品已清空; □4.本人已告知同宿舍其他人员:本人已退房; □5.租住期内未迁入户口; □6.若为1人1间,所有钥匙已交还学校,房间内剩余物品由学校视为废品处理。 (请在上述六条承诺的方框中逐条打√。)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物管审核 | 1.已交还以下物品: □房门钥匙(必交) □水卡、□电卡、□燃气卡、□有线电视卡 2.若为1人1间,是否到宿舍张贴封条:□是 □否 若为多人间,是否到宿舍查看房间: □是 □否 3.已结清相关费用 □水、 □电、 □燃气 物管员签名: 年 月 日 | ||||
国资处审核 |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1、请退宿者本人从物管处领取该表;
2、物管审核意见由相应楼栋物管人员据实填写;
3、请退宿者本人持暂存单(原件)以及此申请表至明故宫校区综合楼314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
4、此表一式一份,填报审核结束后由国资处负责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