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节能管理办公室
    通知公告
    您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固定资产入账范围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 2019-12-17 总浏览: 2164

      各单位:

      固定资产是学校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了做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校资字〔2019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固定资产入账范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大批同类资产须进行固定资产入账。大批同类资产是指单位价值未达到1000元,但单价≥500元且单批次采购件数≥100件、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同类资产。

      2.部分单位价值未达到1000元且未达到大批同类标准的资产须进行固定资产入账。具体包括:显示器、打印机、碎纸机、扫描仪、一体机。

      以上事项从202011日起开始执行,请相关单位按照调整后的要求办理入账手续。

       

       

       

      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