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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示2018年度重大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情况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 2019-05-16 总浏览: 1166

      各学院(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与江苏省教育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2019年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服务信息公示的通知》(苏科条发[2019]11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开放共享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设备资源的深度共享,我校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重大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公示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布置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

      共享基础数据将是迎接江苏省专项督查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各学院(单位)购置设备和资源分配的重要指标。各学院(单位)应高度重视重大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工作,明确责任人员,进一步强化院级单位开放共享管理,提高开放共享率,并严格落实信息公示制度。

      二、单位自查、更新数据

      1.仪器范围:

      单台(套)价格在5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包括大型科学装置、科学仪器服务单元等),必须加入重大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系统平台,此次上报要求统计已加入及2018年需加入开放共享平台的科研仪器设备情况,并上报2018年度对外开放共享情况。

      2.统计基准时间

      201811-1231日。

      3.统计上报要求

      请提供如下材料:

      1)各学院(单位)分管共享工作的领导及联络人如有变更,请上报分管领导及联络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2)各单位内部管理细则等管理文件。

      32018年度重大科研设施与仪器使用和开放共享情况统计表和单位自查报告(详见附件)注:往年统计数据中如有变动的,请在统计表中修改后标黄;年考核机时要求为800机时。

      42018年新购应纳入平台的设施与仪器照片(照片名称以资产编号+名称的形式命名)。

      5)所有大型仪器设备的“贵重仪器设备使用及检修维护记录本”,请提供电子版照片。

      请各学院(单位)于520日前上报,请各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zouwangli@nuaa.edu.cn,纸质版统计表(须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科。

      三、公示通报

      学校将于525日在网站公示、通报各学院(单位)2018年度重大科研设施与仪器使用和开放共享情况。公示期间学校将组织抽查。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明故宫校区综合楼326办公室

                将军路校区行政楼221办公室(周二、四)

      联系方式:邹望蠡84892765、石峰84891868

       

       

      附件1.2018年度重大科研设施与仪器使用和开放共享情况统计表

      附件2.单位自查报告提纲模板

      附件3.统计表填报说明

       

       

      国资处/节能办、科研院

      2019.5.13

      2019.5.13关于开展2019年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服务信息公示的通知.pdf

      附件1.2018年度重大科研设施与仪器使用和开放共享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2.单位自查报告提纲模板(1).docx

      附件3.统计表填报说明(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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