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节能管理办公室
    通知公告
    您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 2019-04-04 总浏览: 4819

      各单位:

      327日,省教育厅召开全省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省教育厅厅长葛道凯同志发表重要讲话,全省教育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防范在先,全面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夯实基础设施,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抓住突出问题,降低安全事件发生率;多措并举,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学校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提高责任意识,绷紧安全的弦

      321日,盐城市响水县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600余人受伤。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事故搜救和调查处理做出批示,国务委员王勇现场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同志任事故调查组长。

      各单位领导班子务必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管理,加强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室、生产场所的管理工作,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管理责任,消除管理盲区和漏洞,防患于未然。

      请各单位面向师生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消除麻痹大意心理,努力将本单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安全管理,排查安全隐患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各安全监管单位针对安全防范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1.开展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国资处负责)

      2.开展学生公寓和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保卫处负责)

      3.开展在建工程现场安全专项检查;(基建处负责)

      4.开展两校区数据中心和汇聚机房安全检查;(信息化处负责)

      5.加强将军路校区安全风险点日常巡查监管;(将军路校区管委会负责)

      6.开展食品安全和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后勤集团负责)

      请相关部门和单位于426日下班前,将检查情况报送至校安委会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jak@nuaa.edu.cn

      请各学院、各直属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监管业务和单位内部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校安委会办公室

      2019329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