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节能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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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0-2022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库(房屋修缮类、基础设施类)校内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 2019-02-26 总浏览: 724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校十六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及新学期干部教师大会精神,更好地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国资处/节能办在校内积极组织申报2020-2022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库,为进一步提高项目的申报质量,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条件,现决定在各单位申报、归口单位初审的基础上,组织校内专家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审时间:3月上旬,具体时间待定

      2.评审地点:明故宫校区综合楼320会议室

      3.答辩要求:

      1)基础设施类项目由各归口单位汇报,每个归口单位的汇报时间为40分钟。

      2)房屋修缮类项目由各申请单位汇报,每个项目的汇报时间为15分钟。

      请准备PPT汇报材料,并严格控制时间。

      4.汇报重点:

      基础设施类:

      1)近三年建设情况,包括投资额、建设成效等;

      2)未来三年规划(2020-2022),包括建设目标、总预算、预期效益等;

      3)分年度实施计划,重点汇报2020年项目申报情况,包括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内容、预算支出及绩效目标等;

      4)各归口单位初审意见及排序情况;

      5)存在的困难及相关建议。

      房屋修缮类:

      1)项目相关建设发展规划,现有基础及存在不足;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重点围绕教学、实验、生活条件改善需求进行论证;

      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紧密结合环境或条件改善提升具体内容;

      4)项目建设成效:主要对人才培养、办学条件提升、学校改革发展的作用。

      通过评审的项目方可进入2020-2022年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库。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汇报准备。

      各申报单位参加汇报的项目及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卢佳妮    联系电话:8489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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