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近五年来,江苏省各高校不断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深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在实验室及设备领域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实验室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鼓舞广大实验室工作者参与到高校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实践活动中,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江苏省高校实验室研究会《关于评选江苏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开展我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及范围
1.实验室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省内高校专兼职实验室相关工作人员;
2.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省内高校专兼职实验室相关工作人员;
3.自制仪器与虚拟仿真项目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省内高校自行设计加工(或委托)制造仪器设备或参与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建设的实验室工作人员;
4.大仪共享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省内高校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1. 实验室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从事高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时间,热爱实验室工作,能积极参与研究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无责任事故;
(2) 在实验室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勇于改革创新,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形成有一定效益和特色的科学管理成果;
(3) 精心维护仪器设备,使各类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保持实验室仪器设备清洁与室内外环境卫生,在降低消耗和提高仪器设备完好状况及利用率方面成绩显著;
(4) 在推进高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等方面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参与实验室相关研究课题,发表过相关学术论文。
2. 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完善并贯彻落实本单位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实验室建设规划、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废液回收、用水用电、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等管理工作;
(2) 根据专业特点,落实本单位相关人员实验室安全准入、安全培训和安全文化宣传工作,落实本单位涉及各类危害的预防措施与事故应急处置方法;
(3) 组织、督促、参与本单位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并切实做好安全整改工作。未发生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
3. 自制仪器与虚拟仿真项目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业务素质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自制实验仪器设备或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工作,自制的仪器设备能够节约大量经费,虚拟仿真项目能够体现“能实不虚”的原则;
(2) 在教学科研中能直接发挥积极作用,实验内容准确适宜,研发技术先进,用户评价好,受益面广,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推广价值;
(3) 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研究,发表相关研究论文或获得相关授权专利等。
4. 大型仪器共享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做好本职工作,严格按规程操作,及时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设备人为故障率低;认真做好本单位教学科研的测试服务工作,使用机时高,服务优质高效、响应及时,获得用户好评,无不良投诉情况;
(2) 在完成本单位测试任务的同时,严格执行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制度,组织制定本机组开放共享管理细则,积极开展对外服务工作,测试水平高,取得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
(3) 积极开展分析测试方法及测试标准研究、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功能开发、发表研究论文;认真做好学生技能培训工作,在开放共享、服务育人等方面做出一定的成绩;数据统计报送及时准确。
三、推选名额
每个单位最多可推荐实验室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自制仪器与虚拟仿真项目先进个人、大型仪器共享先进个人各一名。
四、时间安排
1.2018年6月19日-2018年6月25日,各学院及相关单位择优推荐申报,填写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
2.2018年6月25日下午17点前各学院及相关单位汇总后将电子版申报表发至邮箱:zouwangli@nuaa.edu.cn,纸质版申报表(单位盖章)送至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科。
3.2018年6月3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定并经公示后推荐上报。
联系人:邹望蠡,联系电话:84892765。
附件:
1.关于评选江苏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相关申报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