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工信部转发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17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要求,从2017年起,将每年12月的第一周(12月1日-7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使安全工作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工作,学校将组织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一、在两校区悬挂宣传横幅;
二、在两校区和各院级单位电子屏幕及信息平台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图片;
三、在两校区举行教育图片展,内容包括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事故案例等;
四、印制《安全知识手册》,向各实验室发放;
五、启动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函